華寧嚴防基層“小微權力”腐敗
今年以來,華寧縣紀委監委把紀檢監察工作的力量向監督傾斜,工作的重心向基層延伸,量身定制“組合套餐”緊盯“小微權力”腐敗,全力凈化基層政治生態,樹廉潔清風。
為在全縣倡廉潔、樹清風,華寧縣暢通信、訪、電、網、郵等舉報渠道,并實行領導帶案下訪和定期接訪,面對面聽取群眾心聲。同時,深化拓展廉潔鄉村專項巡察,把紀委“窗口”搬到群眾家門口。堅持“多個渠道一個入口受理”,定期梳理排查,分析研判問題線索,嚴格按照處置標準和方式逐一規范辦理。通過專項檢查、綜合督查、明察暗訪、定期匯報、巡察整改、蹲點調研等形式,合力推進紀律監督、監察監督、巡察監督在基層落地生根。加大對75個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建設和指導,完善工作手冊,讓村級“零距離”監督硬起來、有底氣。嚴肅查處“三務”不公開、假公開、公開不到位背后的作風和腐敗問題,以及村務監督委員會不履職、應付敷衍、形同虛設等問題,倒逼監督責任落到實處。1月至8月,5個鄉(鎮、街道)紀(工)委處置問題線索15件,立案8件8人,1名農村黨員被開除黨籍。
為把“小微權力”關進制度籠子,華寧縣嚴格執行《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(試行)》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、“三重一大”議事決策、一把手“四個不直管”和末位表態等制度,不斷完善村級組織建設和基層干部評議、考核、監督等制度,切實發揮制度剛性約束。同時,制定《關于實干華寧建設的實施意見》《關于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激勵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》《華寧縣縣管領導干部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(試行)》等,推動“小微權力”用在為民上、用在辦實事上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羅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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